致全体员工:
近期,各类交通事故频发,外部路况复杂多变,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,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,保障广大职工人身安全,现将道路交通安全行为规范告知如下,请全体员工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。
一、车辆驾驶安全
(一)坚决杜绝酒后驾车、疲劳驾驶、超速超载、强行超车、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。
(二)驾驶期间严禁接打电话、翻阅电子设备或进行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动作。
(三)出车前做好安全检查。出车前、行车中、收车后,要及时检查车辆的制动、转向、轮胎、灯光信号等安全装置,发现隐患及时排除。
(四)保持安全车速、不超速行驶。行车中自觉遵守限速规定,注意观察交通信号灯和交通标志、标线,保持平和的心态,各行其道,礼让行车,不超速行驶;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和恶劣气象条件下,要降低车速行驶。
(五)驾驶车辆不超载。驾驶车辆载人不超过核定的人数,不违反规定载客,严禁超载、超员。
(六)变道不影响车辆正常行驶。变更车道时,注意留有安全距离,在不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情况下驶入变更的车道,不随意变更车道,不频繁变更车道。
(七)遇到拥堵路段要依次排队行驶。遇到交叉路口或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、缓慢行驶时,应依次排队,有序通行。不得加塞,不得穿插绕行。
(八)停车要遵守规定。路边停车应遵守交通法规的有关规定,紧靠道路右侧停车,不在路边随意停车。
(九)正确选择行车道,不违法占道行驶。驾驶车辆应正确选择行车路线,不占道行驶。不高速在低速车道行驶或低速在高速车道行驶;不占用非机动车道行驶或人行道行车;不在紧急停车带或路肩行驶,超车、转弯侵占对方车道,长时间轧分道线或道路中行虚线行驶等。
(十)行车中保持安全车距。行车中要与同车道行驶的车辆,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;雨、雾天在高速公路行驶,要按规定使用灯光,低速行驶,加大跟车距离,谨慎驾驶。
(十一)酒后、疲劳不驾驶车辆。驾驶员饮酒后,严禁驾驶机动车;在行车中感到疲劳时,要尽快停车休息,不疲劳驾驶。
(十二)转弯前要减速。驾驶车辆通过弯道时,应减速慢行;沿弯道右侧行驶,转弯过程中尽量避免使用制动,严禁紧急制动。
(十三)通过人行横道要避让行人。驾驶车辆行经人行横道时,应当减速慢行,注意观察左、右方交通情况,随时做好制动减速或停车礼让行人、非机动车的准备。遇行人或非机动车通过人行横道或路口时,应及时停车让行,不得抢行或绕行。禁止在人行横道线、网状线内停放车辆。
(十四)支干路进入主干路要让行。车辆在主干道上行驶,驶近主支干道交汇处时,为防止与从支干路突然驶入的车辆相撞,应提前减速、观察,谨慎驾驶。从支干路进入主干路的车辆,应让主线内的车辆先行。
(十五)夜间会车要正确使用灯光。夜间会车时,在距离对方来车150米以外将远光灯改为近光灯;夜间跟车行驶,后车距前车较近时,不使用远光灯。
(十六)在大风、雨雪道路时应采取以下安全驾驶行为
1.大风、暴雨、雪天路面结冰时禁止上高速公路行驶;
2.减速行驶,一般车速不应超过30km/h;
3.加大行车间距,至少应为干燥路面的2至3倍;
4.在弯道坡路上行驶时,应避免随意变更车道,如遇情况,应提前减速,避免中途变速、停车或熄火,行驶中尽量利用发动机的牵引阻力控制车速;
5.沿着前车的车辙行驶,一般情况下,严禁超车、急减速、急转弯和紧急制动。需要停车时,要提前采取措施,多采取换挡减速,少制动;
6.行驶不可猛打、猛回方向,当前轮发生滑溜时,应及时松开刹车,修正方向,当后轮滑溜时,应向滑溜一方修正转向盘,等车辆停稳后重新起步;
7.勤用喇叭,警告行人和其他车辆,提示自己的行车位置,两车交会时关闭防雾灯,以免给对方造成炫目感,如果对方车速较快,应主动减速让行,必要时靠边停车。
(十七)在浓雾天气行驶时应采取以下安全驾驶行为
1.雾太大、能见度太低时,要暂停行驶,待能见度恢复到一定程度时再行驶。
2.适当减速行驶,打开雾灯,沿路右侧行驶,但不要太靠边,以免与路边行人及其他障碍发生碰撞;
3.行驶中多鸣喇叭,引起行人和车辆的注意;
4.会车时用灯光示意,尽量避免超车。
(十八)在村镇道路行驶时的安全驾驶行为:在有中心分道线的公路上行驶时靠右行驶;在无中心分道线的道路上行驶时,最好在道路中间行驶,车速应控制在每小时40公里以下,匀速行驶。
(十九)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。正常行驶过程中保持安全车距,不得故意刹车、别车,追逐竞驶,不开赌气车。
二、非机动车、行人和乘车安全
(一)骑乘自行车、电动自行车应在非机动车道行驶;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,应靠车行道右侧行驶。行人要走人行道,横过马路时必须走斑马线或过街设施,严禁翻越护栏、横穿高速路或车间通道。
(二)骑行非机动车上下班时,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,进入厂区后需将车辆有序停放在指定停车区域,不得随意占用行车道、消防通道停放。
(三)在厂区或通过路口时,要特别警惕大型货运车辆及危化品运输车辆的视线盲区,做到“不在车前跑、不在车后留、不在车边站”,保持安全距离。
(四)通过机动车道,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;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,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;没有人行横道的,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,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,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、折返。
(五)禁止在机动车道路上列队通行。
(六)不得在车行道内坐卧、停留、嬉闹。
(七)不得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。
(八)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。
(九)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。
(十)机动车行驶中,不得干扰驾驶,不得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,不得跳车。
三、上下班通勤及厂区作业安全
(一)乘坐公司通勤班车时,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,行车途中不得干扰驾驶员操作,车辆停稳后方可上下车。
(二)员工自驾车辆进入厂区后,需按照规定路线低速行驶,主动避让行人和作业设备,停靠至指定停车区域,不得随意驶入生产作业区域。
(三)在厂区内行走时,需走专用人行通道,严禁随意穿行生产作业区、吊装作业区和车辆行驶通道,留意周边来往车辆及作业动态,避开危险作业区域。
(四)文明礼让,厂区内行车严格遵守限速规定(不大于30km/h),遇路口及职工食堂、宿舍区域应减速慢行,主动礼让行人。
四、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应急处置措施
(一)报警电话及报警内容
1.发生交通事故时,应尽快抢救伤员和财产,并保护好现场,迅速拨打“122”交通事故报警电话,讲清事故发生的时间、详细地点,车辆损失和人员受伤情况。
2.人员受伤应拨打“120”医疗急救电话,同样讲清需要救助的详细地点。同时,通知所承保的保险公司到现场勘查,以便索赔。
(二)现场应采取的处置措施
1.立即停车,将车开到路边,打开双闪警告灯。
2.立即取得对方司机的姓名、住址、汽车注册资料、驾驶执照及保险资料等。
3.立即记下发生意外的过程,如时间、地点、天气、视野、路面情况、限速、自己及对方的车速估计、肇事车辆数目、乘客人数、伤者姓名及伤势等。
4.向警方出示你自己的姓名、住址、汽车注册资料、驾驶执照及保险资料等。
5.如有目击证人,记下联络电话及资料。
6.严禁吸烟,尤其是汽车有漏油情况。
7.禁止与对方争执,等待警方人员到场。
8.不要随便承认责任,警方的调查报告是仲裁的有效根据,除了警方外,不要签署其它东西。